早在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就开始对整体上市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可操作性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试点调研。此后,神华集团、宝钢集团先后在11股和A股实现了整体上市。2007年初,国务院国资委的领导表示,2007年,国资委将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母公司整体上市;鼓励、支持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央企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上市公司。整体上市成为了后股改时期国企产权改革的重点。
一、国企整体上市的路径与模式选择
现阶段的整体上市,可以选择两条路径:一条是通过整体改制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方式,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整体改制后整体上市;另一条是借助其控股的上市公司,以吸收合并或资产重组的方式实现经营性资产的整体上市,如TCL集团的吸收合并方式和武钢、宝钢集团的增发收购方式。
2004年以来,整体上市的情况并不普及,往往一个案例即代表了一种模式,基本模式可以归结为有以下五类:
1.TCL模式。TCL集团在国内证券市场开创了“整体上市”的先河。2003年9月,上市公司TCL通讯通过与母公司TCL集团换股,以被母公司吸收合并的方式退市,而TCL集团在吸收合并TCL通讯后,通过IPO实现整体上市。因此,TCL集团整体上市模式也可以概括为“吸收合并+IPO”。
TCL模式的有些特点对目前后股改时期的整体上市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充分利用有关证券法规,以股权作为并购的支付手段之一;二是TCL集团对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同时,又对TCL通讯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发行流通新股,代替合并时需要向他们支付的17.23亿元,避免了巨额的现金支付,而且吸收合并与首次公开发行同时进行,也为TCL集团整体上市节省了大量的运作时间。
2.武钢模式。武钢集团所采取的整体上市方式概括起来就是,上市子公司武钢股份通过定向增发国有股和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收购并重新整合集团的资产,将集团主要经营性资产注入到上市子公司,实现集团主业资产的整体上市,而母公司并没有上市。
武钢既增发非流通的国有法人股,也增发了流通股,同时还通过资产收购实现了其大股东武钢集团主业的整体上市。武钢模式,对于解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体制分裂具有典型意义。
3.百联模式。百联模式可概括为,将现有的多家上市子公司进行重新组合配置,成立单一的上市公司,母公司也没有上市。百联模式是中国证券市场首次两家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吸收合并,以实现集团公司内部同业(核心业务)的整体上市。
这种模式有利于消除集团内部的同业竞争,实现内部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重组,减少集团内企业因相互竞争而带来的内耗,实现企业集约化;也有利于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4.中软集团模式。中软集团模式则是在对中软集团少量非经营性资产和不良资产进行适当处置的基础上,通过其上市子公司中软股份(也可以通过增发募资)反向吸收合并中软集团,收购集团公司的资产,以实现中软集团的整体上市。因此,中软集团模式也可以称为集团公司借壳整体上市。
与此相类似,整体上市也可以通过买壳的方式实现,即集团公司收购一家无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业绩和筹资能力较差的上市公司,进而剥离其资产,注入自己的优良资产,最终实现集团间接整体上市的目标。
5.建行模式。建行模式是指中国建行在接受国家特别安排的巨额资本注入并完成股份制改造,对少量非经营性资产和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处置以后,直接“首发(PO)”实现整体上市。
二、基于国企整体上市的国资监管思路与对策的创新
国企整体上市已经走出了现有国有资本监管体制的约束,对整体上市国企的治理和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对整体上市国企要有新的监管思路:一是应该改用谨慎的规则来进行监管,而不是以“控制”为基础去实现监管;二是应该大量运用在“外部”的、保持一定距离的监管,而不是以到企业内“调查”为基础去实现监管;三是应该在监管中充分重视被监管国企的财务报告;四是应该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进行监管。相应地,对整体上市国企的监管对策也应进行创新: